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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大最美小创客
一、评选时间
2017年8月30日——9月13日
二、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、热爱科学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品学兼优的我市学校少年宫在校学生。
2.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,取得科技发明或专利,具有显著或潜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承担全国、省级科研课题,在科学调查、社会实践中取得较大成果;对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,被省、市采纳,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。
3.积极组建并发展科技类社团,开展科技体验和科技实践活动,在向青少年同学普及科学知识、宣传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贡献,得到社会有关方面的高度认可。
4.热爱科学、乐于探索、积极实践、勇于创新,在科技创新方面显示较大潜力;科技小发明、小创作、科学论文、科学童话和科幻画原创作品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者。
5.在全国、省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;在其他国内、外各类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。
三、奖项设置
1.评选出10名第二届合肥市最美小创客。已经获得“十大最美小创客”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。
2.参加合肥市2017年“全国双创活动周”合肥分会场启动仪式,省市领导为“最美小创客”颁奖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按照自愿申报、逐级推荐、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。
2.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按照自愿原则,由所在学校向所在县区文明办、教育主管部门推荐,接受申报的县区文明办、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,9月2日前择优向市文明办推荐。
3.市文明办收到参评申报后,确定参评名单。
4、成立评审工作办公室,邀请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,负责第二届合肥市“十大最美小创客”的评审工作,经专家评审,确定表彰名单。
五、评选及报送要求
1.评选活动要严谨、规范、公平、公正、务实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文明办及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,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,认真做好推荐和上报工作。
2.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的推荐上报工作,由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文明办牵头,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,申报材料由文明办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,由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文明办统一上报至市评审工作办公室。各上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上报参评人员不得超过2人。
3.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认真填写《第二届合肥市“十大最美小创客”候选人申报表》,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及3张创新成果图片。纸质材料一式5份,电子材料传邮箱(416393693@qq.com)。
4.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。
联系人:吴雨晴 吴涛;联系电话:63537528。
附件1
第二届合肥市“十大最美小创客”候选人申报表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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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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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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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 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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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读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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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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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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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简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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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 读 学 校 |
职 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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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获科技奖项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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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获奖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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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 项 名 称 |
获奖等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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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校 意 见 |
校长签字: 学校签章: 年 月 日 |
县 (市) 区 推 荐 意 见 |
领导签字: 单位签章: 年 月 日 |
资 格 审 查 意 见 |
主任签字: 年 月 日 |
评 委 会 评 定 意 见 |
评委办主任签字: 年 月 日 |
填 表 要 求
1.此表请由候选人用正楷认真填写或者打印。
2.联系电话请填写家庭电话和移动电话。
3.奖项名称指竞赛或奖励名称,获奖等级指在填报的奖项中获得几等奖。
4.其他获奖情况指:在学习阶段获得科技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,一般填写获市级以上的奖励。
5.所有填报的获奖内容要附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6.县(市)区推荐意见由候选人所在县(市)区文明办填写,市属学校学生此栏无须填写。
7.学校评语和县(市)区推荐意见栏要填写申报时间。
8.资格审查意见和评委办评定意见由合肥市“十大最美小创客”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填写。
(此表可复印)
抄送:省文明办,市文明委主任、副主任
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印发